一、下厂(工地、实习基地)前的工作准备
1、与实习对口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有关内容及进度要求,由负责实习联系的教务员与教研组共同联系实习对口单位,并提前两周与对方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书。
2、由实习指导教师与对方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实习计划,计划应包括实习课题、岗位、时间、师傅及定期轮换、定期讲课和辅导等内容。
二、下厂(工地、实习基地)实习管理
1、现场安全教育
实习学员进入实习现场后,首先由实习单位安全管理人和带队教师对实习学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组织学员认真学习相关的现场施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2、学生的分组
结合实习内容和实习现场的实际,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对方单位有关人员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并与负责实习的师傅签订师徒合同。
3、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及时了解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技术及其它问题,若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上报实习厂主管教学厂长并积极与对方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4、实习期间的劳保用品发放
实习期间的劳保用品(手套、肥皂等)原则上由实习单位给予配发,特殊原因可由我方发放。
5、实习期间的工伤处理
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与师傅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出现工伤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抢救伤员,并向双方主管人员汇报。
(2)调查事故原因,落实相关责任。
(3)根据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及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6、下厂实习成绩的评定
按《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办法》执行
三、下厂实习结束后的工作
1、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将学生与对方签订的师徒合同,实习鉴定等交教务处归档保存。
2、带队实习指导教师须写出书面总结,其内容包括学生的表现、课题实施情况、教学效果、学生成绩分析、改进措施等,并将总结经教研组长及主管实习的副处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