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以课堂教学为主,兼顾其它方面的工作,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性
、定量综合考核。
一、考核项目
1、学生考核(满分20分)
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班的学生填写“教学情况考核表”(附表1
),并按教师任课年级统计其平均分。
2、教师听课考核(满分为30分)
由教研组负责组织教师集体听课,互相听课,课后由听课人填写“同行考核表”
(附表4),一个学期每位教师听课的平均分数,连同考核表一起送交教务处备查
。
3、教学管理部门考核(满分为20分)
教学管理部门包话教研组(10分),教务处(10分),考核用表如附表3、2,附
表3由教研组长负责填报,于学期末送交教务处。
4、教案校核(满分为10分)
教研组每学期检查任课教师编写的全部教案,按附表5的要求及表格进行评分填写
。
5、布置及批改作业考核(满分为10分)
每学期检查任课教师批改作业情况1-2次,按附表6的要求及表格进行评分填写。
6、考试(考查)成绩考核(满分为5分)
以任课班级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为准(考查课的百分制折算平均)。此项考核成绩
,采取扣分办法,扣完5分为止。考试不及格率超过15%者,每超过1%,扣1分。
7、自我考核(满分为5分)
以教师期末书面总结为准。内容包括:本学期工作(包括教书育人)、有哪些改
进?取得哪些效果?今后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自我考核总结材料于放假前交教研组长审阅后提出初评意见,按5、4、3分等级评
定,未交出书面总结,按零分处理。以上各项考核成绩,当某些班级、教研组平
均分数与全院平均分数相比,发生明显的偏高或偏低等不真实情况时,学院考核
组应逐项予以校正。
凡在报刊上发表科技文章者,在省(部)级有关教育教研机构召开的教学研究会
和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经验材料者;编写两万字以上的教材或教材讲议者,根
据其质量,由学院考核组确定,在五项考核加总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4分,在评
选优秀教师、教师技术职称考核和评聘教师职务时采用。
二、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按百分制划分优秀(90分)、良好(84分)、合格(60-84分)和不合格
(59分以下)四个等级,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聘教师职务、奖励课时津贴
、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后,从获得优秀等级的教师中选出一定的比例
的人员给予教学优秀鼓励奖。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年终考核定为不合
格,并降低一档执行课时津贴标准一学期。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应解聘教师职务
。
三、组织领导
学院组成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各教研组组长组成的教学质量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统一安排,督促检查。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务处
负责日常组织工作。